关于加强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建议案

时间:2022-05-27 18:2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建议案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县政协在4月中旬至6月底就“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进行了调研,7月13日,县政协十届十七次常委会就此进行了专题协商讨论。委员们认为,我县农村饮水受地理地貌和人为环境污染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水质较差。部分地区饮用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渗水中杂质较多,水质浑浊,全县19个乡镇312个行政村(含居委会)中有85%的农村居民直接饮用压水井的水,水质检测只有6个行政村符合生活饮用水的标准,滨湖地区的地下水含铁、锰严重超标。二、缺水严重。全县有5%的农村居民干旱季节直接饮用地表水,有的甚至要到几里外的地方挑水吃。三、水源污染严重。部分溪流、河流、山塘水库受工业、生产、农业化肥、生活污水污染。四、饮水工程推进速度缓慢。自2005年以来,我县先后进行了两次饮水安全项目规划,由于点多面广,资金紧缺,到目前为止只兴建工程671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58处,分散供水工程613处,解决不安全饮水人口5万余人,不到农村总人口的10%。  

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一是人们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认识不够。国家扶持的饮水工程资金逐年增多,但点多面广,国家资金按每人300元标准投资,乡村配套资金难以跟上,致使饮水工程难以按标准到位。二是农村区域性供水规划滞后。集中供水程度不高,自来水普及率偏低,只有长堎、望城、石岗、乐化、联圩等地的城镇居民及部门农民喝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其他乡镇的水厂供水规模都满足不了现有的用水量。三是管理体制落后,水费难以收缴。我县经营的四个水厂受体制、管理模式、资金等因素制约,目前全部出现了亏损。早期兴建供水工程普遍未安装计量设施,水费难以收取。四是饮水环境很差,缺少有效的保护措施。农村大部分村民饮用水为压水井的水,井深一般10米左右,属浅层地表水,难以防止污染水源浸透;有的水源是人畜共用;有的地方厕所和牲畜粪便往水源直排,致使大部分水质富营养化严重;周边农田的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加重了饮用水质的化学污染。这些水源严重威胁着我县几十万农民的生命和健康。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进一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势在必行。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增强安全饮水意识  

党中央、国务院对饮水安全问题十分关心,胡锦涛总书记指示:“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要科学规划,落实措施,统筹考试城乡饮水,统筹考虑水量水质,重点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的问题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严重不足的问题。”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要充分认识到饮用水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社会稳定与和谐,事关到农村发展,切实把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高位推进,狠抓落实。同时,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进行饮用水安全的宣传,特别是饮用不安全和不卫生水对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的宣传,普及安全饮水、节约用水和饮水卫生知识,让农民群众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农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饮水安全意识。从而主动参与到保护水源中来,改变不良的饮水和生活生产习惯。  

(二)要加大项目资金的筹集力度  

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必须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一是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要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有针对性的做好前期工作,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加快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步伐。二是要加大政府投入。在争取上级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县财政要加大配套投入,保证项目如期完成。三是吸引民资投入。鼓励民企参股建水厂,也可通过捐助、赞助等方式来募集社会资金,对农民自建的饮水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可实行以奖代补,调动群众集资建设饮水工程的积极性。四是整合各部门饮水安全资金。据了解,我县有多个部门每年都有国家下达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由于资金管理的缺陷,项目实施则是各行其是,项目重复、资金浪费的现象较为突出。建议:要整合好饮水安全资金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能。五是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办法,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要加大环境和水源保护工作的力度  

一是切实做好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要依法规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在饮用地表水保护区内严禁建设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有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要加大产业污染的防治力度。要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发展有污染的产业,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杜绝产业废水直接排放。三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要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循环农业,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进畜禽粪便处理和村庄河塘整治,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四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并重,按照“户集、村收、镇(街)处理”的方式,集中建设(镇)村垃圾处理中心和养殖小区,实行人畜分离,推进农村改厕和沼气池的建设,对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确保饮水安全。建议:县政府应设立水源地保护基金,每年对水源地进行环境改善和污水处理。  

(四)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鉴于目前我县各部门在抓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各自为战的现象,建议:要成立分管领导挂帅,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机构,对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农村供水属于公益性事业,建议在用电、占道、办证、税收、水质监测等方面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费用减免和税收优惠。而农村饮用水价格应定于城市居民标准。  

(五)要突出抓好农村中小学校饮水安全工作  

近年来,农村中小学校发生的肠道传染病疫情,80%以上是由于饮用水污染引起,农村中小学校饮水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议各级政府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校的特殊性,用当前实施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一样的力度来抓农村中小学校饮水安全工作。优先安排农村中小学校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立健全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饮水消毒措施的落实,并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确保学校供水安全。  

(六)要因地制宜,构建新建特色的农村饮用水工程体系  

一是要大力协助省水投建好“千吨万人”水厂工程建设  

2009年8月,我县正式与省水投签订了《新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框架协议》,协议中共签订水厂六座(生米、溪霞、赣西联圩、乐化、廿四联圩、石岗水厂),总投资约6个亿,已经下达投资一期计划的有生米、溪霞和赣西联圩三座水厂,现正处于铺设管网阶段。  

由于施工涉及土地征用、青苗补偿、临时占道、房屋拆迁、施工环境等问题,上述这些工作都是要依靠当地政府协调解决,从目前施工进展情况看,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施工进度缓慢。建议:1、县政府要主动加强与省水投沟通力度,既要坚持协议条款,又要履行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各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为省水投施工、规划、办证等方面提供便利;3、要加大施工前期的宣传、督导和协调力度。尽可能的为省水投施工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4、尽快落实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等我县应承担的责任和部分资金,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是赣西联圩水厂工程规划要进一步优化。  

框架协议内的赣西联圩水厂受益乡镇5个,覆盖人口近6万人,区域地理地貌为丘陵地带,据建设部门提供数据显示主管网长约60公里,需建加压站6处,今后的运行成本随之增大,且当地的用户基本为农户,用水量很难达到设计供水规模。如果按照框架协议中签订的由县政府按设计负荷的80%进行兜底,县政府将背负巨额的财政包袱。  

建议应进一步优化赣西水厂的设计,充分考虑丘陵地带的特点,因地制宜的提出更科学的设计方案。如赣西联圩水厂取水口设在象山不如设在七里岗,这样更利于下新建片用水。从近期与省水投接触,该公司也有优化该项目的意愿,县政府可利用省水投渴望优化水厂规划的意愿与对方展开进一步沟通,力争将兜底比重降到60%,以减轻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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