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粮食局市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情况报告

时间:2022-05-25 15:3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市政府办公室议案科:

根据普府办明电[2011]206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承办市人代会二届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市人代会二届三次会议上澜沧县石春云代表,以及魏云平、罗里耀、黄立新四位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给予解决边境民族特困地区粮食仓储设施改建项目资金的建议》,建议编号为第74号,经市政府办审定交由我局承办答复,自3月28日接办,经过组织工作组到澜沧县调研,与项目单位座谈,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面商,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建议初步答复意见,答复意见报市政府办领导审定,最后形成书面答复函,正式答复四位提出建议的代表这一系列工作,到6月28日,该建议办理工作已经完成。由于负责的精神和诚恳的态度,在建议办理和后续回访中,在与提出建议的代表沟通时,四位代表对我局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二、“回头看”工作情况。

根据普府办明电[2011]206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我局于十二月二十日开展“回头看”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梳理建议和提案

经过梳理,我局自2009年以来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一件,即今年市人代会二届三次会议上澜沧县石春云代表,以及魏云平、罗里耀、黄立新四位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给予解决边境民族特困地区粮食仓储设施改建项目资金的建议》第74号建议。

(二)、建议案办理结果

根据建议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情况,该建议案作为C类议案办理。从办理结果看,由于条件不具备,难以达到四位代表提出的资金补助的要求,对此,在与代表面商和回访中,四位代表表示充分理解,与代表们取得了一致意见。最后形成书面答复意见:“主要考虑通过积极与上级加强沟通和联系,向上争取项目,争取列入省或中央项目建设计划,争取省或中央资金支持,从而解决资金问题。也可根据县里的条件,采取银行承贷、财政贴息的方式解决”。

(三)、近期工作进展

近期,我局对74号人大代表建议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2011年7月,向省粮食局上报了澜沧县100万公斤成品粮低温储备仓库建设计划。

二是密切与项目单位的联系。2011年12月23日与县粮食部门联系,经了解,目前来看,采取银行承贷、财政贴息的方式解决,这一解决方式条件还不成熟,尚未启动。

以上是我局办理第74号人大代表建议“回头看”工作的情况,对此建议案,我局仍将按照与提出建议的四位代表达成的共识,确定的解决办法,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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