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骨干流通企业的政策建议

时间:2022-05-28 15:1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1、加强对当前商贸流通领域“小、散、乱”状况的综合整治(如货运物流领域、商贸配送领域),整合现有资源,降低物流成本。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一是通过政府协调,各金融机构适当放宽对有实力、有潜力、有前景的企业的放贷条件和规模,简化放贷手续,尽快落实企业所需资金;二是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宣传,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统一招工活动,协助企业招工;三是协调水、电部门对商贸流通领域企业的用水用电给予适当优惠政策,政府每年对部分规范经营、信誉良好、纳税较多的流通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以提高企业守法经营的积极性,同时能适当降低企业的负担。  

2011年由商务局负责起草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包含了对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奖励措施等内容,如政府能尽快批准实施,将可为企业解决部分难题。  

3、每年重点培育和扶持一到两家骨干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增大其规模,提升其地位和影响力,增强其向外扩张能力,力争至“十二五”期末打造几个在省内甚至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并提高核心企业对社会商业资源的整合能力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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