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级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的请示

时间:2022-05-12 19:1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市文明办:
  我们 **林业有限公司自被中共**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年至**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以来,我们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始终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贵在落实”的方针,注重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新形势的需要和企业实际,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力度,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重点突出、成效明显,年年有发展,保证了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不断跃上新台阶,2000年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38,766万元,实现销售收入46,408万元,实现利税2,830万元,出口创汇1,402万美元。2001年1至4月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14,789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4,606万元,实现利税1238.1万元,同比增长58.32%;出口创汇369万美元,同比增长9.8%。近几年,公司党委两次被中组部命名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四次被省委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公司两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模范集体”,公司还分别荣获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称号。据此,我公司特申报2000年至2001年省级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
以上请示,望予批复

推荐访问:标兵 请示 精神文明建设 省级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