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5-25 08:40: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深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总支:  

根据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的推进创先争优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  

1、承诺内容  

基层党组织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方面做出承诺。党员要围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做出承诺。  

2、承诺要求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要运坚持从实际出发,签订承诺书。每个党支部都要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确定争创目标,开展争创活动,每名党员都要立足本职岗位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责任人要根据组织要求、群众期盼和自身实际带头承诺,并通过党务公开栏等途径向党员、群众公开。无职党员要结合设岗定责活动,科学定岗,自主选岗,依岗承诺。公开承诺工作要在2011年3月15日前全部完成,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资料整理和建档工作。每份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报局工委。  

3、领导点评  

点评内容和要求。领导点评要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对党组织主要点评引领发展、服务群众、构建和谐、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对党员主要点评当前工作、履行情、工作业绩等方面。局党工委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及党工委成员和总支部书记、支部书记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党员进行点评。点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  

点评时间和方式。领导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既可以定期集中点评,也可以结合日常工作安排、走访慰问、调研督查、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会议等随机点评。点评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对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结基层党组织点评时,党委(总支、支部)成员要全体到会,先由党组织书记汇报创先争优情况,上级党组织领导再逐一进行点评;对党员点评时,可召开党员大会逐个点评,也可采取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个人单独谈话的方式进行点评。基层党组织要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程纪实,安排专人对点评情况进行记录、整理、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对领导提出的点评意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研究讨论,抓好整改落实。  

2011年11月15日前,基层党组织要全部完成领导点评工作。  

 4、群众评议  

群众评议有内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党员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群众评议的时间和范围。群众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可结合党支部“双评”、组织生活会以及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由所在党支部组织实施,参加群众评议人员范围为所在单位的全体党员和职工群众。群众评议工作要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  

群众评议的方式。群众评议要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进行。会上先由基层党组织书记通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及履行承诺情况,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会后要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通报评议结果,对群众评议满意度较低的要督促整改。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切实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     抓好典型树立、强化档案管理  

各基层党组织要经常同局党工委办公室进行情况沟通、做好总结,切实抓好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典型的树立,11月20日前各单位都必须上报创先争优活动1—2人典型材料和基层党组织典型材料。  

要强化档案管理。要由专人负责,归档的材料主要有:(1)上级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发的各种方件、简报等材料;  

(2)本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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