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26 09:3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近两年执法年活动取得的成效,组织开展好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检打联动、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为核心,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落实企业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努力确保良种供应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种子案件。

二、活动目标

(一)加强品种管理,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停止推广云南省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继续清退不适宜推广种植的品种,解决品种多乱杂的问题。

(二)加强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种子质量和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三)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继续清理种子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淘汰不合格企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生产基地监管,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维护正常种子生产秩序。

三、工作任务

(一)品种管理

  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停止推广云南省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继续退出不适宜推广种植的品种;对准备参加区域试验的品种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的上报省种子站参加区域试验。

(二)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

  冬季企业督查由市种子管理站对企业生产销售的水稻、玉米种子及马铃薯种薯进行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对上年度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以及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抽查。各区县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和种子市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当地重要农作物种子的监督抽查活动。

1、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12月,种子收获、加工旺季。

2、目标任务

  一是紧紧围绕全市粮食增产目标,依法强化种子质量监督,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工作力度,扩大对主要作物、主推品种以及种子数量的抽查覆盖面,提升全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整体水平;三是实行检打联动,保持对假劣种子打击的高压态势,提高监督抽查效力。

3、具体措施

  工作分工:抽查活动分成市级和区县两级抽查。市级重点对其区域内除省级抽查以外的发证种子企业进行抽查。区县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种子企业和种子经销户进行抽查。

   抽查内容:1、种子质量。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杂交玉米种子样品还须进行品种纯度小区种植鉴定;2、种子标签。重点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3、生产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种子质量检验报告、田间检验报告、销售记录档案和种子备案登记情况。

   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1995》规定的程序开展扦样、分样和样品检测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种子管理机构要依据《种子法》及《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列》的有关规定查处,及时打击种子违法行为。

(二)春季种子市场检查

  为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我市将组织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检查。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种子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经销户进行全面检查,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对春季种子市场进行抽查。

1、活动时间

  2012年2-4月春季种子销售旺季。

2、目标任务

  以推进我市种业发展为核心,以严格执法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的违法行为,规范种子市场经营主体行为,维护种子市场秩序,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

3、具体措施

(1)检查范围:玉米主产区。

(2)工作分工:各地种子管理站负责组织本辖区全面检查工作。市种子管理站重点检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及基层(县、区)种子门市,每个种子市场抽查不少于10个经销户,各县(市、区)重点检查乡(镇)、村种子门市,每个县检查不少于10个种子经销户,每个经销户扦取2个种子样品。

(3)检查内容:

  种子质量: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对扦取的玉米样品进行品种纯度田间鉴定。

   种子标签:重点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

   种子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经营证照、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档案建立、记载和保存情况等。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登记情况:检查种子企业和种子经销户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是否存了未备案的种子进行经营行为。

   品种审定:检查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属于未审先推,是否在审定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区域推广,品种信息与审定公告的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属国家或省已公告停止推广的品种。

4、工作要求

  现场检查和扦样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站要依据《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实行检打联动,该没收的要没收,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吊销许可证的要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报送发证机关,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生产经营种子企业的监管

  继续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对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已不再符合领证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报送发证机关注销许可证。对发现有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需吊销许可证的种子企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发证机关,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

(四)种子生产基地监管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种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管理,重点对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进行巡查。在种子生产苗期和种子制种的关键时期,有针对性地对无证生产、侵权生产以及抢购套购等问题严重的地区加强监管,并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查扣违法生产的种子。

(五)秋季市场检查

  秋季种子市场检查由各级种子管理站对本辖区种子市场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秋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1、活动时间

  2012年8-9月秋季种子销售旺季。

2、目标任务

  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确保秋季生产用种安全。

3、具体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级种子管理站对本辖区种子质量、标签、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等进行检查。市种子管理站对重点市场进行抽查、扦样和检测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为保证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种子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继续将种子执法年活动作为重中之重,并明确由种子管理机构牵头负责执法年的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内种子管理及市场特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市场监管、质量抽查、种子检验、案件查处、宣传培训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种子执法年的工作制度,强化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工作进度责任落实表(见附件),及时将结果和有关情况报送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将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各地工作开展成效进行考核,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争取资金投入,强化监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对种子执法监管的资金投入,强化种子执法监管力度,确保为推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种子市场环境。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种子执法年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推介工作成果,并引导种子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推动执法年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效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安、工商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中的作用,特别是对种子大案要案的查处,要积极建立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和监管效能,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种子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净化种子市场,确保良种有效供应和种业健康发展。

附件:工作进度责任落实表

工作进度责任落实表

内容
单位
时限要求
工作内容

冬季

种子

企业

督查

行动
市级

农业

部门
2011年11-12月
开展督查和样品扦取

2012年1-2月
开展室内检测项目

2012年3-4月
通报室内检测结果,并报省种子管理站检验科

2012年4-5月
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并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汇总整改情况后报省种子管理站检验科

2012年6月底前
品种纯度小区种植鉴定

2012年7月底前
通报抽查结果,并报省种子管理站检验科

区县

农业

部门
2011年11-12月
开展督查和样品扦取

春季

种子

市场

检查

专项

行动
市级

农业

部门
2012年2-3月
对本市种子市场进行抽查,开展样品扦取

2012年3-6月
开展质量检测

2012年8-9月
通报全市检查结果,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并汇总整改情况后,报省种子管理站检验科

区县

农业

部门
2012年3月
开展本辖区内种子市场全面检查,并扦取样品

2012年4-6月
开展质量检测

2012年8月底前
公布市场检查结果,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并汇总情况,报市农业厅,并抄送市种子管理站

种子

生产

基地

巡查

行动
县级

农业

部门
2012年1-2月
制定巡查方案

2012年3-9月
查处无证生产、抢购、套购违法行为

2012年5-6月
开展苗期生产情况核查

2012年7-8月
开展制种关键时期巡查

2012年9月
汇总巡查结果并报送市种子管理站

市级

农业

部门
2012年3-9月
查处品种侵权生产行为

2012年9月
汇总本市基地巡查结果并报省种子管理站

秋季

种子

市场

检查

行动
 

市级

农业

部门
2012年8-9月
开展本辖区内市场检查,并扦取样品

2012年10月底前
将秋季市场检查结果报送省农业厅,并抄送省种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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