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28 09:0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团省委《关于开展全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化我市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团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建设乡镇实体化“大团委”,首要任务是建设直属团组织。要以镇区(乡镇政府驻地实际建成区)为重点,用社会上已经存在的青年聚集方式和载体建团。乡镇实体化“大团委”既要指导、推动村团组织工作,又要直接组织、联系、团结镇区内的农村青年;既要有专兼职相结合、编制内外相结合、体制内外相结合的领导机构,又要有镇区内以区域划分、功能性划分建立的各类直属团组织,如机关、商业、工业、农业、居住社区、文体、社会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组织建设。坚持“青年聚集到哪里,团组织就建到哪里”的原则,依靠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后形成的乡镇团委,建设由镇区内多个直属团组织构成的实体化的“大团委”。着力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继续指导、推动村团组织建设,发挥乡镇作为共青团面向基层的“桥头堡”作用,努力使农村团的建设和工作融入农村青年日常生活之中,融入农村新型生产方式之中,融入农村青年致富追求之中。
(二)集中统一推进。要以乡镇为单位,平均1名乡镇专兼职团委成员负责新建不少于2个直属团组织;以县为单位,平均1个乡镇新建不少于20个直属团组织的工作标准,力争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团组织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再用3个月左右时间,规范新成立的团组织并使之工作活跃,从而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
(三)争取经费保障。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原则,建立乡镇团组织工作机制,合理设计工作内容,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汇报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整合社会各界资源,保证乡镇团委的工作经费。
三、工作内容
建设乡镇实体化“大团委”,主要是解决建设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怎样建设这一直属团组织、建设什么样的直属团组织以及如何发挥直属团组织作用等几项内容。
(一)大力建设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在镇区内农村青年聚集较多的区域或功能性组织,运用农村青年生产、工作、生活、学习形成的社会化聚集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团组织,力争实现全覆盖。一是按聚集区域载体(商业街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农业产业化基地、居住社区等)建团。二是按聚集组织载体(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文体兴趣组织、社会组织、大学生村官组织等)建团。
(二)进一步明确组织规则。一是鉴于镇区内不同区域和载体青年聚集程度差异较大,乡镇直属团组织的形式、名称(团委、团总支或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定。二是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可由乡镇团委委员兼任,但只能兼任1个直属团组织的负责人,也可选拔思想认识高、热爱团的工作、组织能力强的青年党团员兼任。三是新建的直属团组织由乡镇团委管理,与村团组织是并列关系;已有的团组织按乡镇实体化“大团委”思路进行系统梳理,不改变原有隶属关系,可实行双重管理;对于农村流动团员,可根据其工作或生活的聚集方式参加多个团组织的活动,实行多重覆盖。
  (三)灵活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加强直属团组织工作内容设计,结合农村青年的核心诉求,找准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根本功能与共青团组织根本任务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直属团组织要保证一个月开展一次活动,活动要首先通过团的标识符号体现组织存在,然后体现组织吸引力,再体现组织的引导。要多开展农村青年喜欢的活动,如文体类、技能培训类、公益服务类,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开展就业创业类活动等。
  同时,要格外关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与从事分散农业生产的农村青年的职业生涯、致富追求、空间聚集密切相关,要认真落实团省委《关于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黑青办发〔2012〕1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力争有新的进展。团组织建立后,规模较大的可隶属于团县委,规模不大的隶属于乡镇团委或村团组织。
四、工作步骤
XX市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分前期准备、组织建设、培训规范、逐步活跃、总结提高五个阶段进行。在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县(市、区)团委要坚持“边建设、边规范、边活跃”的原则,确保建立起来的团组织尽快发挥吸引凝聚农村青年的作用。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10月9日——10月19日)。各县(市、区)团委要调查组织格局创新后所辖乡镇团委委员在岗情况,特别是了解目前各乡镇团委专兼职团干部数量、结构、从业分布等基本情况。研究分析所辖镇区青年分布聚集情况,梳理本地农村青年在乡镇分布的区域载体和功能性载体类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于10月20日前上报至团市委经济部,以此部署开展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团组织建设任务目标。
(二)组织建设阶段(2012年10月20日——12月31日)。集中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要以平均1名乡镇专兼职团委成员负责新建不少于2个直属团组织,平均1个乡镇新建不少于20个直属团组织的工作标准,全面开展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确保形成有效的组织体系,对已有和新建的团组织要加强指导,明确工作内容和运行机制,全面完成团组织建设任务。
(三)培训规范阶段(2013年1月1日——1月31日)。以乡镇为单位,对新任团组织负责人与团组织骨干成员集中开展团的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使他们尽快熟悉团的工作,掌握团的工作方法。同时,以县级为统一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坚持新成立的团组织做到“四有”,即有团务必备用品、有团的工作手册、有团的工作制度、有团的工作计划。
(四)逐步活跃阶段(2013年2月1日——2月28日)。以乡镇为单位,加强直属团组织工作内容与活动设计,注重团的工作与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找准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根本功能与共青团组织根本任务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结合农村青年的核心诉求,开展团的工作与活动,扩大对青年的覆盖面,使新成立起来的团组织逐步活跃起来。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31日)。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建立多少个团组织、覆盖多少名农村团员、联系多少名青年进行汇总,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典型的培养和推广,对建团数量多、活动开展好、工作力度大的团委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的团委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是巩固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百日会战”成果、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又一创新举措。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集中推进、整体推进、全面推进全市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确保工作目标任务提前实现。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团市委将本项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县级团委工作的重要指标,对年底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县级团委进行一票否决。各县(市、区)团委要把全市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制定有效措施,实行强力推进。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职。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乡镇团委是执行主体,要集中组织格局创新后乡镇团委专兼职团干部的力量,按区域、功能聚集载体逐一建团。各县(市、区)团委是推动主体,要争取县委重视和组织部门支持,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三)重心向下,注重实效。建立市、县两级团委工作联系点制度,派驻团建指导员,为基层工作创造条件和氛围。团市委书记班子成员联系所辖所有的县(市、区),团市委机关全体团干部作为市级团建指导员;各县(市、区)团委要投入所有人力,联系所辖所有乡镇,指导所负责区域的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所有团建指导员要深入农村基层,指导乡镇团委开展工作。
(四)积极争取,大力支持。各县(市、区)团组织要把对乡镇团委的支持重点放在着力解决乡镇团委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上。要充分用好团中央、财政部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2〕20号),落实好团省委联合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黑组通字〔2012〕51号)文件精神,争取党政支持落实乡镇团委工作经费,同时要通过社会化动员,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支持乡镇团委。
(五)加强反馈,强化督导。团市委将定期对于团中央设立的工作台账和统一数据库进行核查,乡镇团委要按团中央数据系统要求及时翔实地填报有关数据,各县(市、区)团委负责指导帮助乡镇团委统一录入。要建立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周报制度,各县(市、区)团委每周要对新建的团组织进行统计,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至团市委经济部。团市委每周将对各县(市、区)团委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1次,县(市、区)团委每周要对乡镇团委工作进展情况督办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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