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规划

时间:2022-06-18 16:0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要求,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农业法农产品安全法规定,满足“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需要,对农产品(包括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下同)、质量安全实施检验检测的重要技术执法体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农业行政执法、农村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贸易等方面担负着重要的技术支撑职责,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质量升级、农产品消费安全、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技术保障作用。但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体系不健全、技术人员不足、检测手段薄弱和投入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农产品国内外贸易对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和扩大出口,对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作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迅速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现状

(一)、全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已基本形成

随着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有较快发展,目前全市已有4个部级质检中心一个是建立在农业局的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一个是建立在农科院的农业部蔬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一个是建立在畜科院的农业部种猪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一个是建立在西南大学的农业部柑桔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3个市级质检中心重庆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市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市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6个市级质检站(室)重庆市种子检测站,重庆市肥料检测站,重庆市农药检测站,重庆市饲料检测站,重庆市牛奶质量监督检验站,重庆市柑桔营养珍断室;4个区域性质检中心万州、涪陵、黔江、永川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19个县级农产品检测站以及覆盖19个区县(自治县、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点、部分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也设有质量安全抽检点,基本形成了部(市)、区域和区县(市)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具备了对农业环境、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定量和定性检测,对种子、肥料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检测,能够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产地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中的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等近300个参数进行分析。

(二)、开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检测工作

全市检验检测体系在基本形成的过程中,开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检测工作,为推进我市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的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执法、农村市场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粮食、蔬菜、渔业、水果等主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环境空气、农田灌溉水、农田土壤等环境质量检测;二是生产区域蔬菜产品重金属、农药残留指标检测;三是主要农贸市场蔬菜、水果、茶叶、粮食重金属、农药残留检测;四是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原料产地环境质量检测与评价;五是畜产品、水产品和饲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六是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和化肥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重庆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介定期向全市公布了农产品质量状况。这些工作的开展对摸清我市农产品生产区域农业环境质量、主要农副产品质量,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推动农业无害化清洁生产,保障人民安全消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国家级的综合性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检测中心尚未建立

重庆是个农业大市,农产品丰富,需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的农产品种类繁多,涉及到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三大类,每个大类又涉及若干个品种,目前我市已建成了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农业部蔬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农业部种猪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农业部柑桔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这四个部级质检中心从检测内容来看都是专业性的检测中心,检测范围有限,很难满足多个种类的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检测,因此需要建立综合性的国家级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检测中心来满足我市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鉴于目前我市检测体系的实际情况,为了满足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建议依托重庆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市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市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分别组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农业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

(二)部分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还未建立

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是全市农产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基础,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农产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已基本形成,但从全市角度来看,仍有16个区县尚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由于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导致局部区域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和农产品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监控,因此还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区县,要加快建设步伐,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三)、检验检测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检测能力是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的重要保障,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准确可靠检测数据的基础,不断提升检测能力,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发展的需要,是检测机构十分重视的问题。目前我市检测体系在检测能力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现有部、市检测中心检测手段不完善、不配套,检测范围窄,不能完全满足全市多类无公害农产品检验检测的需要,急待补充和完善。二是部分仪器设备老化严重,精度下降,检测结果可比性差,需要加快仪器设备更新速度。三是区域性和县级检测机构检测经费紧张,影响检测工作正常开展。部分检测人员检测工作不熟,检测技术水平低,有待进一步进行检测技术培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四是市场和基地速测点严重不足。

三、必要性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特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执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向社会提供健康安全的农产品已成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了认真履行好这一职责,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实践证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作为技术体系,借助先进的仪器设备和科学的分析方法,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农业行政执法、农村市场监管和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质量升级等方面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能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因此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需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精神,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过程中,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竞争力。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随着我国农业进入新阶段,农业生产发生了新的变化,即由注重数量、保障供给向更加注重质量、保障卫生和安全转变;由注重阶段性供求平衡向建立长期稳定供给机制转变;由丰富“菜篮子”向净化“菜篮子”转变。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菜篮子”产品供给的充裕,人们对农产品优质、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三废”和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环境的污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也十分严重,在这种状况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监控,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的需要。

监测和有关资料报到,因产地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残留、加工和流通环节再污染导致了不少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也有发生;农药、兽药、激素抗生素残留、重金属含量等不同程度超标,已经影响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控,防治产地环境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的需要。

四、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以科学、合理的布局为前提,以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建立健全体系,以满足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需要。

(二)、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2、兼顾整体,突出重点。

3、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三)、目标

1、总体目标在现有基础上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以国家级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市级检测中心(站)为龙头,区域性农产品检测中心为支撑,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基础,市场检测点为补充,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覆盖全市39个区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2、具体目标

(1)依托重庆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市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市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新建国家级的农业部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现有部、市级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能满足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艺、性能参数的检验检测需要,检测范围能够满足对主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等质量安全监测的需要,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准入的全程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达到国际同类检验检测机构水平,逐步实现国际双边或多边认可。

(3)区域检测机构2006年底前全部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对外开展检测业务工作,为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4)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2008年底前全部建成,能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测定,了解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5)5年内培养不同层次的检测技人员1000名,建成一流的检测技术队伍。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

(一)、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

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检测技术的研发和标准的制定(修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比分析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重大事故、纠纷的调查、鉴定和评价,承担仲裁检验和农业部下达的其它业务性工作。负责对区域内优势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例行监测、现状评价与污染预警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相关理论和技术研究,提出新的检测技术与方法,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技术的国际合作交流。

(二)、市检验检测中心(站)

主要承担部、市下达的监督性抽查检验和农产品市场准入性监测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定和评价检测工作,承担农业投入品的检测工作,负责对县级检测站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承担农业部和省(区、市)下达的其它业务性工作。

(三)、区域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承担市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负责对区域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县级农产品检测站

主要承担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生产技术培训,承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检测任务。

国家级检测中心

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

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

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农业部畜产品质量

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

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农业部蔬菜质量

检验测试中心

农业部柑桔质量

检验测试中心

农业部种猪质量

检验测试中心

市级检测中心

重庆市种子质量检测站

重庆市农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重庆市畜产品质

量检验检测中心

重庆市水产品质

量检验检测中心

重庆市农药质量检测站

重庆市化肥质量检测站

重庆市饲料质量检测站

重庆市牛奶质量检测站

区域检测中心

万州区农产品

质量检测中心

涪陵区农产品

质量检测中心

永川市农产品

质量检测中心

黔江区农产品

质量检测中心

35个区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基地+市场速测点

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图

六、重点建设内容

一是新建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3个国家级检测机构,提升现有部、市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实施检测能力建设工程;二是实施人才技术培训工程;三是实施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四是实施安全预警工程;五是完善区县检测站建设工程。

新建的3个国家级检测机构和现有的部、市检测机构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根据各检测工作的需要,在检测能力建设上,要坚持先进、可靠、经济适用,同时确保有一定的超前性。要按照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配置仪器设备的情况,对检测实验室和工作间进行必要的改建或扩建。改建或扩建后的检测实验室能够在使用面积、布局和环境条件等方面与所承担的检测任务相适应。

(一)、检测能力建设工程

1、国家级的农业部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建设。

在现有检测能力的基础上,一是完善检测手段,配置气质联用仪1台、气相色谱2台、高效液相色谱仪2台、生物显微镜2台、pcr仪1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2台,原子荧光光度计2台,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红外分光光度计1台、电子天平3台、微生物分析仪器1台、水分析仪1台、检测车一台、相关前处理设备、fif数据收集处理软件等先进的、实用的、必要的仪器,设备选择以国外仪器设备为主。不同的检测机构可根据检测内容进行调整。二是改善检测埸地3000平方米。

2、现有部、市级检测中心(站)建设。

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对检测机构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已成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我市实际,在现有检测能力的基础上,完善部、市检测中心(站)的检测手段,提升检测能力已是当务之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部、市农产品和农业环境检测中心主要应配置气相色谱仪2台、高效液相色谱仪2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2台、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进口气质联用仪1台、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红外分光光度计1台,电子天平2台、微生物分析仪器1台、水分析仪1台、相关前处理设备、数据处理系统(电脑、软件)、检测车等仪器设备。农业投入品检测机构可针对自已的检测对象进行配置。

3、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

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配置国产气相色谱仪、国产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电子天、相关前处理设备、数据处理系统(电脑、软件)、检测车等仪器设备。

4、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以速测方法为主,主要配置以下检测仪器设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电子天平

、ph测定仪

、电导率仪

、电热蒸镏器

、六联电炉

、水浴锅、冰箱

、电脑、空调、组织捣碎机、玻璃器皿等

(二)、人才技术培训工程

随着检测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了解前沿检测信息,掌握先进的检测技术,学习先进的检测知识,已成为检测机构十分重视的问题。目前我市检测体系虽然已基本形成,但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却参差不齐,有好有孬,特别是区县检测机构和区域检测中心表现较为突出,由于检测技术人才少,检测能力弱,检测水平低已成为部份检测机构不能很好开展工作的重要原因,针对这种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检测技术人才培训,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力争2年内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中的检测技术人员全部培训一次,到2010年培训不同层次的检测技术人员1000名,建成一支适合工作需要的一流检测队伍。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在信息快速传递的今天,信息交流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谁先了解了信息,掌握了信息谁就争取了主动已是不争的事实。作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则在这方面却显得比较弱,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网络尚未形成。力争较短时间内,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添置部分数据处理系统(电脑200台),建成市、区域、区县三级信息网络,以达到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适时监控。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工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和城市“三废”及农业自身的污染,对农业资源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越来越大,农业环境和农产品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发生农业环境及农产品污染事故258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00万元,不仅给国家和农民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农产品产地环境带来的危害也是不可估量的。依托现有四个部级质检中心和正拟建的三个部级质检中心建设农产质量安全预警工程,在现有基础上,利用现有检测资源,编制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方案,制定预警检测制度,添置预警监测设备,购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车,进行定期定点的预警监测。

(五)、完善区县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工程

还未建立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区县,要按照市的要求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加快建成设步伐,建立农产品安全检测站,要按照提高效能的原则,有条件的县可单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没有条件的可挂靠在相关站共建,如环保站、植保站、土肥站等,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不管采取那种方式都必须明确23人专门从事检测工作,保证检测工作落到实处,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检测方面的知识,掌握检测方法,熟悉标准,要通过培训,实做考核,持证上岗。

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市场和基地建立农产品速测点,开展检测工作。

七、投资估算

规划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能力建设工程4600万元,人才技术培训工程1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工程2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工程300万元,完善区县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工程300万元。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当前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提高农产品质量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作为我市“十一五”期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充分认识到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履行农业行政职能,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要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应对我国加入wto等方面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加强领导。

(二)、加大投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技术机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计划、编制、科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增加投入。要逐步增加财政对农产品质量监督和检测机构建设的投入。建议市财政每年安排农产品质检机构专项经费500万元,其中市级农产品质检检测和设备补助费每年安排300万元,县质检机构检测和设备补助费每年安排200万元。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三)、整合资源

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力量和资源,采取填平补齐和完善功能的办法进行科学规划,避免资源浪费。在现有基础上,发挥我局系统已有的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整合资源,突出重点,逐步形成完善的部(市)检测中心(站)、区域性检测中心、县级检测站三个层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深化检测

进一步加强质检体系建设和完善,全面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突出与食用农产品和大宗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相关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区县质检机构的建设工作,完善仪器设备等检测手段。深化监测工作,进一步延伸监测区域,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测。依据监测结果,开展追查和检查,追溯不合格产品源头,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大监测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发布农产品、农药、兽药等检测信息。继续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特别是针对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的产销方式,积极探索适合国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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