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关于开展年度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情况报告

时间:2022-05-08 08:5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地方税务局:
    今年以来,**市局的执法监察工作在省局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为契机,以“创佳评差”活动为载体,以《十二条禁令》的贯彻落实为切入点,按照执法监察工作的要点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局年初确定的“实施一个战略、强化三个意识、抓住四个重点、实现两个突破、达到一个目标”工作思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行机制,严格税收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的方法,标本兼治,狠抓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税收执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了税收各项工作良性健康发展,树立了××地税的良好形象,现就我局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收执法行为监察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干部素质和税收执法水平,促进地税干部廉洁从税,推动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去年7月份,我们依据《行政监察法》、《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地方税务系统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禁令》,并在社会各界和系统上下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深入的学习,而且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认真的进行检查落实。今年4月份,按照市局年初明查暗访工作的要求,我们抽调各县市局监察室主任和市局监察室的同志共计18人,分成4个小组,用14天时间,逐县逐所逐条检查了各单位《十二条禁令》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了各单位是否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税款和各类社保费、基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收受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盈利活动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为纳税人减免税的问题;是否存在在册人员长期无故不上班的问题;是否存在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的问题。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优化了税收环境,促进了全市地税系统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

二、税收管理监察情况

一是加强了对执行营业税政策行为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营业税征税范围、适用税率、计税依据、减免税等政策执行是否准确,检查是否存在两税混征、错征的现象,检查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擅自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的现象。二是加强了对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行为的监督检查,主要结合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企业所得税征税底册、查看会计资料、审查各种扣除项目、审核纳税人财产损失和亏损弥补材料是否属实;检查税务人员在落实西部大开发、下岗职工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是否存在执行政策不到位和以漏征为名的擅自减免税的问题。三是加强了对执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行为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税务人员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存在错用税目、应税项目减除费用不当、不按适用税率计征税款、免税收入审定不符合规定等现象和问题。四是加强了对其他税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对纳税人的确认、扣除项目金额的确认,适用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减免税政策的运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不依法行政和损害纳税人既得利益的问题。通过检查,确保了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到位。

三、对日常办税程序进行监察

一是加强了对税务登记行为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停业登记等环节管理情况,是否按《征管法》规定办事,工作程序是否合乎规范,办证收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持征人办证手续与户籍建档情况是否相符,所办证件登记内容是否真实;纳税人未办税务登记的原因和责任区分;变更、注销和停业登记手续的是否结清其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是否按规定收回或封存停业登记者有关票证。今年的明查工作过程中,我们检查了各县市局的税务登记情况,没有发现问题。二是加强了对纳税申报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纳税申报的受理、纳税申报的审核、延期申报的批准等环节,工作人员在受理纳税申报时,是否对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及时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是否按规定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是否依法认真审核纳税人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加强了对发票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发票的领、用、存管理环节是否规范,发出的发票是否都有申请表并进行票种、票类及数量的核对,是否落实了交旧领新制度,是否按规定收取发票保证金和发票工本费,使用过的发票是否有违规行为和偷税行为,未进行税务登记的是否存在继续领购使用发票的情况,并查明原因。四是加强了对税款征收行为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按期征收税款、延期征收税款、欠税管理等环节管理情况,按期入库的税款填开的税票或者银行入库日戳是否超过纳税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是否发出了《限期缴纳通知书》并责令限期缴纳和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已缴税款是否按规定级次及时入库,是否有混库、税款不入库、截留、挪用税款等现象;管理是否规范,发生的欠税是不是及时入帐,有没有隐瞒不报和擅自减免的现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系统的日常办税程序。

四、“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办税服务厅是地税机关对外的窗口,是直接与群众和纳税人面对面打交道的场所,其良好的办税环境、完善的便民措施以及税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文明用语、政策宣传都直接影响着税务机关的形象、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声望和地位,因此加强办税厅的文明窗口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规定,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是开展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今年整体工作安排的一个重点。一是印发了**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大力推行办税服务承诺制,实行了首问负责制,为纳税人做到满时服务、限时服务、提醒服务、援助服务、政策服务,进一步明确了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二是健全了各项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简化了办事环节和程序,要求办税服务厅在申报期内必须做到全天有专人值班,保证纳税人及时快捷的办理纳税事宜。三是在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各岗位人员的考核考评。每月根据各同志的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和纳税人的意见、反映,开展服务质量评比活动,进一步调动全员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大家的工作责任感和荣誉感。四是实施“阳光地税”,做到办税公开。本着透明便捷的原则,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各项涉税事宜“阳光操作”。对核税评税的结果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社会反响很好。五是积极推行“一窗式”服务模式。按照严密、精简、高效的原则,重组、优化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以及政策咨询等涉税事宜的全程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定期定额征收户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征收方式,简化了部分行政审批程序;利用局域网络进行文书传递,减少纳税人在多级税务机关和多个职能部门的往来次数;对诚信守法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事宜时,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尽可能提供方便。六是制定了《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服务条例》,统一和规范了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行为,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办税效率。

五、税款征收入库情况

加强税款征收入库情况的检查,是税务执法监察的重点内容。今年我们主要围绕收入质量考核,对税款征收入库的情况实施跟踪监督。一是要求各县市局继续实行“月税月清,均衡入库,严格考核,严明奖惩”的办法,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做到均衡入库。市直分局开展了收入质量流动杯竞赛活动,设立收入任务、征管质量、基金征收三个单项奖,实行税费任务与个人利益挂钩,按月下达计划,按月考核兑现,保证了税费任务的及时足额入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在保证收入质量的前提下,继续把收入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衡量一切工作质量优劣的前提和目标责任制考评以及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在广大税干心目中牢固树立了收入任务重要理念。三是按照“严格制止、坚决反对、决不允许”和“谁虚入、谁负责,谁虚入、处理谁”的原则,市局每月对税收会统报表和征管基础资料及金库对账单进行核对,监督各县市局每月的收入质量,坚决杜绝混库、压库及虚报收入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税收征管范围和税款入库级次规定,做到了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并彻底杜绝了虚入税款现象。截止目前,全系统没有积压、挪用、截留税款现象,入库级次准确,无混库、错库现象。没有有税不收、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税务干部贪污税款问题。截止10月30日,全市累计入库地方各税61261万元,占年计划的94.83%,超进度11.53个百分点,超收7428万元,同比增长18.83%,增收9706万元;社保费入库32066万元,其中省局考核的养老保险基金入库25431万元,占年计划88.92%;失业保险基金入库1919万元,占年计划119.8%;医疗保险基金入库4680万元;其他各项基金累计入库813万元。全市13个征收单位均赶上并超过了平均进度,其中华县地税局7月份入库税款4879万元(其中大部分是金堆城钼业公司以前年度税款),已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

六、手续费的管理情况

经过对全市地税系统各征收单位的检查了解,手续费的来源是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1]523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9号)文件执行,目前各单位手续费都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局根据规定的代征代扣税款比例核定后不定期拨入。手续费的管理均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系统代扣代征手续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65号)的精神执行,统一纳入经费管理。手续费的使用是按照用途专款支付,手续完备,在经费支出劳务费中列支,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七、对税务稽查的五个环节进行监察

一是在稽查对象的确定环节,检查确定稽查对象是否存在主观随意性、掺杂人情关系和违法违规操作等现象,出现该确定的不确定、不该确定的反而确定,违背税务稽查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合法性原则。二是在稽查案件受理环节,检查是否有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法、违规操作、瞒案不报、压案不办、该转办的不转办、该立案的不立案、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不移送等失职渎职问题,严禁违规操作。三是稽查实施环节,检查稽查权力的行使是否合法,包括稽查权限的合法性、手续的合理性、稽查项目的完整性、检查内容的全面性、收集证据的真实性、记录数据资料的准确性等情况,认真开展税收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四是在稽查结论环节,检查证据材料的认定、税务违法违章问题的定性、政策法规的引用是否正确,处理是否恰当和适度等问题,防止产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五是在稽查决定执行环节,检查查补税款和罚款是否如数按期入库,强制执行措施使用是否合法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强制执行环节和过程中是否违法违规、越级越权、措施不当、手续不全等随意性的问题。通过检查,有效防止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补代罚、以罚代刑、以轻罚代重罚的现象。截至九月底,全市共检查各类纳税人118户,其中房地产及建筑业57户,邮电通信业4户,高收入行业47户,区域专项整治10户,查补地方各税1727.51万元,加收罚款和滞纳金282.37万元。没有发生违规操作的问题,税务稽查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八、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及时贯彻落实,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要求,同时也是税收法律的重要内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是否准确,落实的是否到位,影响着税务机关的形象,牵扯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个主要措施,常抓不懈。一是开展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集中开具和寄送工作。据统计,我市已累计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5000余份。开具的份数之多、范围之广,在我市尚属首次,也得到了省局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省、市电视台也对此专门进行了报道。二是积极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提升个税重点纳税人管理水平。依照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确定了我市工资薪金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重点纳税人80人,并对其相关资料进行了更新和补充。三是规范减免税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一年来,我市共受理各种税前审批事项及减免税47户,通过规定程序批复的39户,减免企业所得税3931.28万元,各类财产损失1956.33万元。落实下岗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工作被××市政府评为2005年度“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九、税务代理机构与税务部门脱钩情况

税务代理机构与税务部门的脱钩,有利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规范征纳行为,提高纳税质量和纳税申报的准确率,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同时也有利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通过检查全市各级地税机关都按照规定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名称、办公场所等方面与税务代理机构彻底脱钩,没有明脱暗不脱、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或从中收取手续费以及采取其他手段通过税务代理机构为小团体谋取利益等形象,也不存在税务机关以宣传费、资料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名义向纳税人拉赞助问题。

十、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行政效能监察的目的是提高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规范办事程序、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让纳税人满意,如果税务机关不能给纳税人提供这样的服务,那就是工作的失职,就会影响政府的执法形象,就会影响投资环境。对此,市局经常要求各县市局特别是窗口单位要切实搞好文明征税和优质服务工作,把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作为税收工作的宗旨和天职,强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各项工作都要经得起纳税人的检验。在具体监察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设立了“地税形象建设《曝光台》”,专门对违犯税务人员十五不准、违反《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禁令》、违背税务人员职业道德、损害纳税人利益、破坏投资环境、损害地税机关形象的人和事进行曝光,并下发全市各个基层单位,以此来教育和警示其他同志。截止目前,共编发《曝光台》七期,曝光违规违纪的单位14人(次),人员26人(次),有力的加快了行风建设的步伐。二是实施了“双提制”,就是设计“提示卡”、“提醒书”以及由“提示卡”、“提醒书”涵盖内容所构建的一种制度体系。“提醒书”具体提醒的内容主要包括具体执法行为、税收职业纪律、税务干部廉洁自律三大块24个细化项目。其目的就是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税务干部及时提个醒,要求他们今后注意什么,怎么做。“提示卡”提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职工婚丧嫁娶、搬迁新居、升迁调任、出国考察、庆典活动、子女升学、节假日等内容。其目的就是对涉及上述内容的税务干部进行善意的提示,提示他们在这些活动中要注意廉洁。据统计,全系统今年以来共发放提示卡、提醒书1000余份,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促进了系统内行政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加大对各县市局服务质量的监督。在落实领导干部每年明察暗访20户企业的同时,市局坚持做到一季一明查,一月一暗访的工作制度,并对检查情况随时进行曝光,直接点名通报处理到单位和个人,今年,市局共进行了3次明查和10次暗访。四是按照省局和市纪委的要求,积极开展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宣传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地税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批评和指导。五是坚持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全系统14个县市局200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采取调帐审计的方式,逐一进行了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并对部分县市局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有效发挥行政监察的作用,规范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

执法监察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它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一年来,系统上下通过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规范了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整体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行业风气得到进一步好转。一系列规章制度得到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从根本上实现了“以人管人”到依靠“制度管人借助机器管人”的转变,有力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经过我们认真的总结和思考,在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监察过程中仍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对税收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结合部、切入点没有得到很好地把握;个别单位的领导对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监察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衔接还不是十分紧密;对检查出的问题查处力度不够;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等。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调查研究,分析原因,不断总结,不断改进,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税收各项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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