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03 12:3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琼发[2010]13 号)等文件精神,努力缩小城乡间、学校间办学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提高全县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依照《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书》和《定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努力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着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二、工作目标  

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 2017年底实现我县中小学校之间教育投入、教育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基本均衡,并通过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定。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定安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成      员:**(县政府办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县发改委主任)  

**(县编委办主任)  

**(县国土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人社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教学研究培训中心主任)  

各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部署和协调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学主体责任,提高义务教育保障能力。  

切实落实政府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三个“增长”。按照规定征收和使用好教育附加等相关经费,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  

(二)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条件。  

1、优化布局,全面建成标准化。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环城委、各镇政府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县“十二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截至2016年7月,已将定城镇芳塘小学、西岸小学、龙门镇大效小学、红花岭小学、红锋小学、岭口镇西潮小学、龙河镇旧村小学、南勋小学、天池小学等9所完全小学改建为教学点,集中力量办好各中心学校和完小,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在城区布局调整中,尽快落实县直属小学项目建设,争取在2016年底前完成学校教辅用房、运动场所等各项建设工作;调整招生规模,缓解县城小学大班额的压力。确保2016年底71所完小以上学校均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2、明确职责,大力推进改薄工程。改薄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自2014年改薄工程启动以来,截止2016年6月投入资金7916万元新建校舍35450平方米;投入资金1060万元改造校舍16925平方米;投入资金5047万元改造82所学校的体育场地;投入资金1041万元改造13所学校附属设施。2014—2016年,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投入7727万元(其中:已投入资金5019万元,2016年计划投入2708万元),主要用于配置云计算机教室、宽带光纤、图书器材、学生课桌、食堂设施等。县教育局项目办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 通力合作,做到人员、资金、时间、措施“四到位”,强力推进改薄工程。确保 2017年底按质、按量完成改薄工程任务,把改薄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3、加大投入,积极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按照《海南省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加大教育投入,全力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各功能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装备水平,确保2016年底平和思源实验学校、新竹中学、龙州中心小学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定安中学通过省一级学校验收。实现全县98%的学校达到县级规范化学校标准,11%的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的规划任务。  

4、借助外力,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目前我县定安中学与海南中学、山东齐河一中开展深度合作办学,城南中学、县三小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直高级中学、苏苑小学分别建立合作交流办学机制,县一小与海口市十一小合作共建。通过与名校的合作交流,积极利用引进的优质教学资源,提升我县办学水平。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把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课堂教学,力争 2016年底全县87所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班班通”,31所中心学校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均配备计算机教室,实现“校校通”。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力量均衡配置。  

1、多措并举,提升校长管理水平。制定《定安县中小学校校长聘任制与管理办法(试行)》、《定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等,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和交流制度。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落实校长任职资格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成长,提高校长管理水平。  

2、完善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委办, 建立和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制定《定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教师资源的调配力度,推行紧缺学科教师无校际管理改革,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合理流动,解决农村学校、城区学校教师学科结构配备不均衡问题。落实好海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的各项工作,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同时实施《定安县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普及性培训(2014-2018年)计划》,目前已投入经费78万元,418人参加培训,有力地促进农村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有效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按照“按需设岗、定向招考、择优录取”的原则,完善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机制,招聘骨干教师充实学校教研力量,加强县内教师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按规定开设地方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3、培训引领,精心打造教师队伍。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各中小学校要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定安县教育教学研训中心积极搭建平台,借助送课下乡培训项目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教师的培养力度,组织申报选拔定安县中小学教坛新秀、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继续大力推进定安县名师培养工程,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及示范辐射作用,搭建平台引领名师专业提升,进而辐射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水平。  

 (四)加强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深化课程改革。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新课程有效实施,深化校本教研及校本培训,拓宽教研渠道,创新教研载体,丰富教研内容,加强有效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率。重点加强对城区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学督导,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着重引导各学校进行校本课程的研发,指导教师编写校本教材。根据《定安县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行动方案》全面推行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更新教育观念,重新构建课堂结构,把低效的课堂教学切实转向“教学效益最优化”的轨道上来,整体提升我县教育质量和水平,着力打造特色课堂。  

2、对口帮扶,整体达标。启动《定安县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打造“指导、互访、资源共享”三大帮扶途径,通过选派干部、校际交流、定期考核、以强带弱、捆绑发展等管理模式,增强受帮扶学校师资力量、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提升教育质量,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3、规范德育常规,打造德育特色。以学校为主阵地,以课堂为主渠道,开展常态德育实践活动。根据《定安县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礼仪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强学校文明礼仪教育,通过校园文化的打造、德育活动的开展、常规课堂的渗透做到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引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德育常规,打造德育特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局面。  

4、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加强学校管理,严格按照《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继续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提高中小学校办学水平。每学年开展定安县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每学期组织开学工作专项检查、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师德专项检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和保障教育改革发展能力,促进中小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特色发展。  

(五)关爱特殊群体,促进教育公平。  

1、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五免一补”政策,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学校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2、积极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教育关爱工程,争取2017年新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五、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  

(二)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合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教育局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制定、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加强教师队伍培训,严抓学校管理;县发改委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立项 ,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县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安排好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县编委办要落实学校编制的总数核定工作;县人社局要在教师职称、工资等方面按规定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给予政策倾斜;县公安局要制定方案和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县国土局、住建局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的建设用地,对学校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严控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积极支持中小学建设;县卫生局要加强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综合防治,对学校食品卫生校园卫生实施监督管理,保障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县研训中心要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强化课堂教学改革和课题研究,切实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各镇政府要在学校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建设以及改薄工程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责任安排见附表)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政府将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不力、管理不力、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调研摸底,动员部署(2016年7月—2016年8月)  

2016年7月份组织省内专家对全县71所学校 “学校管理、学校环境文化、档案资料、现有硬件设备数量”四个方面调研,撰写《定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报告》,制作《定安县义务教育阶段迎检学校项目数据库》、《定安县均衡差异系数汇总表》、《定安县均衡各项指标统计表》。  

根据《定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结合省专家调研组到我县开展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调研摸底情况,定于8月份县政府组织召开“定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员大会”。并请专家现场解读《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任务,营造全县人人参与、共同创建的氛围。  

(二)第二阶段:阶段推进,组织实施(2016年9月—2016年12月)  

1、县教育局依据《定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报告》,在理清我县学校办学条件基本现状的前提下,举办全县中小学校校长培训班。制定定安县中小学体育设施、实验仪器、电脑等教学设施设备以及图书配备计划。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各学校要保障经费投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拓宽资金渠道,在学校创建标准化学校完成期限内为学校配足配齐教学设施设备、图书等。至2015年,我县共创建省级规范学校5所,县级规范学校54所;2016年计划创建省级规范学校3所,总数占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11.6%,县级规范学校14所,总数占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98.6%。确保2017年3月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经县教育督导部门组织评估认定后,于2017年6月向省督导室申报核评认定。  

2、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要通力协作,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按需设岗”的原则,采取调配、选聘方法,为学校配齐配足学科教师。通过学历培训、轮岗交流、对口帮扶、送教下乡等学习交流活动,大力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相对均衡。  

3、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各镇政府、学校等单位要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 2017年底全面完成改薄工程。  

4、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切实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本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的原则,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制定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充分挖掘本校地域资源、校本资源,提炼学校文化内涵和建设核心理念,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第三阶段:以强带弱,自我评估(2016 年12—2017年6月)  

1、2016 年12月重点对15所学校进行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和评估验收,并选出3所不同类型学校,提供现场推广创建经验。2017 年1月组织各校到这三所参观学习。   

2、2017 年3月对选定的23所不同类型的学校进行检查、指导、推进,并在4月对以上23所学校进行标准化学校评估。  

3、2017 年4月中旬召开前两批标准化学校验收反馈会,安排以上38所学校与余下的33所学校结对子,帮扶创建,6月中旬对帮扶的33所学校评估验收。  

(四)第四阶段:自查整改,迎检验收(2017 年7—2017年12月)  

1、由县教育督导室牵头,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办学基本标准,逐校进行检查验收。按照县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责任书》,由县政府向省政府申请评估验收。  

2、县教育督导室制定《定安县创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方案》,成立迎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迎检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做好自查自评和材料归档等各项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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