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税收工作

时间:2022-06-13 09:1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浅析如何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税收工作

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律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国税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肩负着组织收入、行政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手中的权力体现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和威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加快,税收信息呈现多元化、隐蔽性强的特点,税收管理的广度、深度和难度不断加大。因此,如何在征税过程中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不同群体的不同利益需求,已成为国税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当务之急。  

   一、国税部门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征纳双方博弈形成的矛盾。国税部门在征税过程中,为保证税收公平,确保应收尽收,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不断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充分利用各税收数据网络和高科技手段加强对税收的管理和监控。但是,当国税部门大力开展反偷逃骗税工作的时候,税收违法分子也在与国税部门进行着不间断的偷逃骗税较量。在偷逃骗税与反偷逃骗税的过程中,一方把另一方自觉不自觉地当成了对立面。为此产生的矛盾使税收政策本身所具有的公平性和正义性遭受破坏,对构建和谐税收秩序形成严重威胁,对建设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也极为不利。
  (二)执法与服务过程中形成的矛盾。国税首先是国家税收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是对国税部门的最基本要求。只有保持征纳之间的适当距离,才能比较好地防止国税人员被拉拢腐蚀,避免危害国家税收利益。但是,严格执法容易冲淡优化服务,优化服务又容易冲淡严格执法,一旦优化纳税服务与严格执法的关系处理不当,使社会公众把国税部门作为执法部门的性质与作为社会服务机构的性质完全混同,就会强化纳税人无视税法权威,反而对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滋生消极的对抗心态,危及税收执法严格而有效地开展。
  (三)国税部门与当地政府和部门的矛盾。国税部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税收经费、协税护税等都需要地方政府支持。因而在参与社会管理中,与地方政府和部门有着多种利益博弈,影响职能发挥。如:地方政府在特定区域设定特别规定,影响国税部门正常执法;个别情况通过强权打招呼、批条子、发文件,不在服务上想办法、出点子,拿税收做文章,动辄以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为由,干预国税部门执法;同时,基于社会发展需要,要求国税部门出钱出力出人,结对子、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等现象屡见不鲜,也让国税部门应接不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执法刚性。
  (四)办事效率不高,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一些人员业务水平不高,造成税收信息系统操作失误和不当,导致业务开展不顺畅,影响工作效率。一些国税部门在税收征收过程中,执法随意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执法,不规范执法现象时有发生,使得纳税人对税收及国税工作产生消极评价和抵触情绪,税收执法行为遭受非议和质疑,征纳关系很有可能处于僵化状态,容易刺激或助长纳税人发生税收违法行为的不良心理,阻碍税收法治环境的改善。
  (五)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税收公平性体现不够。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队伍老龄化带来知识更新慢、接受适应能力差、工作效率低等弊端。干部提拔任用制度不尽完善,人才流通渠道不畅,致使一部分人消极怠工。同时由于税收征管缺乏统一而有效手段、方法,缺乏科学严格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加之国税人员岗位、工作区域缺乏流动和变换,国、地税同行业管理松紧不一,以及税收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纳税人税负难免有失公允。   

 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税收工作的对策思考
  (一)树立正确的税收经济观,促进税收与经济建设的和谐发展。一是要处理好经济质量与税收质量的关系。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决定税收,经济质量决定税收质量,税收质量体现经济质量。要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大力推进税收征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和税收管理质量,始终保持和不断增强税收的可持续增长能力。二是要处理好经济结构与税收规模的关系。经济结构决定税收结构,税收结构影响税收规模。只有合理的税收结构,才能保持税收的可持续增长。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结构升级,促进企业产品结构更新换代,扩大税收规模。三是要处理好执行政策与应收尽收的关系。坚持把严格执行政策贯穿于组织收入工作的始终,最大限度地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坚持依法治税,促进税收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只有做到依法治税,才能体现税收公平、公正,才能维护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对国税部门而言,一方面要通过依法行政,保证税收执法的公平公正,取信于民;另一方面要通过优化纳税服务,将“税收发展 民生”贯穿到每一个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增强社会信任度和认同感。在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转变对征纳关系的传统认识,从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高度抓好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为征纳双方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发挥税收改善民生的作用,促进税收与社会进步的和谐发展。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此,化解国税部门社会管理问题,要关注民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一要发挥税收推动公共事业发展的作用。用足用好国家制定的促进科技创新、文化进步、教育发展、卫生体育、全民创业等优惠政策,以及环境治理、生态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政策,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二要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要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三要发挥税收规范经济秩序的作用。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营造法治、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四)加强科学化管理,促进税收与社会管理的和谐发展。要转变管理理念,在征收、管理、稽查工作上,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国税管理质效,赢得社会和广大纳税人的满意。一是夯实税收征收基础。完善多元化申报、一窗通办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二是夯实税收管理基础。在熟练运用信息化的基础上,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为重点,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防范税收风险,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为税不廉。三是夯实税收稽查基础。积极推进“阳光稽查”,在稽查工作中,以规范执法为重点,以提高稽查办案质量为目的,将纳税服务寓于稽查的全过程,实现税收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
  (五)创新管理模式,促进税收事业和谐发展。一是创新绩效考核模式。要通过绩效考核,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优化人员配置,营造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选人用人良好氛围。二是创新国税文化模式。要通过建立主题鲜明、奋发有为的精神文化,在国税系统做到思想统一、目标一致、工作合力。要通过建设文明和谐、精细高效的行为文化,树立忠于职守、公正无私的执法形象,务实创新、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规范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形象,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国税形象。要建设科学严谨、规范有序的制度文化,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条不紊。三是创新教育模式。要通过创新干部的教育培训,使全体国税人员在学中干、干中学,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要着眼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优化干部队伍的知识和专业结构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国税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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