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30 17:3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xx市xx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切实完成好区委、区政府赋予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xx区创建云南省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办发〔2011〕4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蜗居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任务分解表》为依据,紧紧围绕“建设国际精品旅游城市、打造xx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争当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排头兵、力争全区经济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的“四大目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监测、畜牧科技推广工作,推动xx区畜牧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加强我局干部职工队伍道德建设和素质建设,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我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开展创建活动,从强化学习、廉洁自律、做好服务入手,本着“外树形象,内求质量”的宗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确立“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理念。一是坚持每周五的政治理论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二是深入开展“勤业、敬业、创业”为主题的三业教育活动和“以全心服务、树全新形象”的主题教育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树立不进则退的竞争意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自我加压。三是参加各项业务培训。今年我局举办了畜牧科技养殖、动物疫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方案培训,提高了“三农”服务的技能。增强本领,掌握政策,熟悉市场规则,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依法行政水平和运用市场经济知识指导工作的水平。四是加强法制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产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全心全意推进我区畜牧兽医工作的发展意识;积极推进我区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真心诚意为人民造福的服务意识;强化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的责任意识。

三、主要任务

按照区委、区政府《xx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根据畜牧兽医局机关工作职能,我局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加强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坚持和完善局党总支学习制度,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作为思想理论建设的首要任务,建立理论宣传普及的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加强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使其经常化、制度化;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

2、深入开展规范政务行为活动。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局领导班子和局党总支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保证对重大问题、重要事件的决策科学、民主;局属各科室、站所、中心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创新管理方式,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公正、文明地执行公务。

3、抓好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不断加大监察和查处力度,及时处理有关违法行政的投诉,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学发展畜牧生产的宗旨,及时解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4、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畜牧兽医局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和更新网站内容,实现各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我局自动化办公系统的应用程度;充分整合政务网公共服务功能,提高政务公开、公共服务水平。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党员干部、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水平,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党员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6、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素质,加强人员的城市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

2、积极参加群众科普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科普宣传、展览和科普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3、进一步规范全局干部职工队伍文明行为。围绕创建文明城区开展文明行为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公共道德意识。

4、建立社会道德风尚引领机制。经常性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形成全体人员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社会风尚,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承担社会责任。

5、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个人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落实工作任务。

(三)建立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完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减灾、防灾综合协调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部署,全面启动(2013年5月3日—5月31日)。部署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召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争创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广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和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区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创建目标责任制,强化综合考评,形成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各科室、站所、中心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

(二)深入推进,重点突破(2013年6月1日—8月31日)。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任务目标分工,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各责任科室、站所、中心要结合实际,统一部署,按照责任分解逐项抓好落实,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按期完成任务。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责任分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考评。

(三)自查验收,迎检准备(2013年9月1日—9月20 日)。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漏补缺,进行整改。充分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高质量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做好一切迎检工作。

五、保障措施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目标要求高,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必须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局属各科室、站所、中心要把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认识和把握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局成立由局长巫永华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站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创建省级文明城区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统筹安排、指导、督查,局属各科室、站所、中心也要把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全系统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全面落实责任。局属各科室、站所、中心要根据自身职能,明确职责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我局各项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强化督导检查。成立督导小组,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因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影响创建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信息反馈。局属各科室、站所、中心要注重发现、总结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局办公室反馈,以便在系统内学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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