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时间:2022-05-12 18:3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群艺馆、图书馆、书店、博物馆、展览中心等文化设施是一个城市塑造城市形象、彰显城市品位所不可缺少的,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点项目。长期以来,我市这些重点文化设施的建设处于全省后进行列,群艺馆、图书馆、书店、展览中心的建设一直落后于其它地市,至今没有博物馆,这与我市日益加快的现代化建设步伐极不相符。尤其是今年,以上重点文化设施的建设又面临着新的问题,可以说是困难重重,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将严重阻碍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这些问题,主要有三:
    第一,关于群艺馆、文管会、艺研室、新华书店的建设问题。
    我市的群艺馆、文管会、艺研室现座落于天桥附近,其中文管会、艺研室在群艺馆院内。这几个单位均是重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多年来为我市的文化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这几个单位长期存在着设施不健全、建筑面积狭小、办公条件差等困难。例如,今年冬天较往年寒冷,而这几个单位均无暖气,只能靠自己烧火炉度过严冬。文管会负责全市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但存放文物的仓库已年久失修,对所藏的大量珍品的保护存在隐患。
    阳泉市新华书店分管全市及晋东地区的图书、音像、教材的调拨、批发、转运和发行工作。位于天桥的四大图书音像营业场所(综合、科技、文教、音像)年营业额达1000万余元,日接待各类读者3000人次以上,为我市城乡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去年9月,根据全市旧城改造总体规划,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和土地储备联合中心向群艺馆和新华书店下发了拆迁通知。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化设施的拆迁必须做到先建后拆或建拆同时进行,要保证重建的文化设施规模不低于原有的规模,同时这些文化设施要处于良好的地理位置,以便于其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
    因此,我认为,由群艺馆和新华书店在原址上拆建开发,就地自筹扩建更为有利。在政府总体改造规划的前提下,由市政府执行规划设计意见,在艺术馆、新华书店现址上,按照文化部规定的地市级群艺馆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米的标准,扩建一座新型的、多功能的、适应我市发展要求的群众文化标志型建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和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的新华书店图书大厦。这样就可以形成一个文化活动的高度集中区域,不仅拓展了原有的功能,更可以辐射周边地区,带动我市群众文化整体繁荣和发展,并成为阳泉市现代化和城市化的重要窗口,提高城市的文化档次和整体水平。政府不仅要给资金,更应该给政策,让这两个单位通过多种渠道融资。
    第二,关于展览中心的建设问题。
    我市现有的展览馆,不仅场地狭小、档次较低,而且产权也不属于展览馆自己。展览馆原产权属于市自来水公司,现被自来水公司卖给一个私营企业。这个企业已多次要求展览馆搬迁,但我市现在没有更好的场所可用于举办各类展览。为解决这一问题,我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1、由市政府出面协调,让市展览馆继续在现址工作,直至新的展览馆建成。
    2、由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搬迁至开发区,可否在法院搬迁后,通过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将法院旧楼改造成一幢文化大楼,供我市部分文化单位使用。这样可以将展览馆迁入其中,以解燃眉之急。
    3、由政府出资建设一座新的展览中心。从长远来看,建设一座现代化、高档次的兼具博物馆和展览馆功能的会展中心,是我市文化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我市博物馆、展览馆的问题,也将使我市的文化品位再提升一个档次。
    第三,关于文联各协会的活动场所问题。
    我市文联下属书法、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曲艺、作家、戏剧、电视、电影、民间文艺等11个协会,这些协会是我市各类艺术人才的精神家园,是联系和凝聚文艺工作者发挥自身特长、创作优秀作品的重要组织。长期以来,这些协会均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严重影响了协会工作的开展。一些老文艺工作者在退休之后,仍然愿意奉献自己的力量,为我市文化繁荣作贡献,因为没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使得他们不能充分施展才华,影响了他们发挥余热的积极性。因此我建议,市政府能否提供一些可供这些协会使用的活动场所,让我们的文艺工作者有一个更好的创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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