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5-22 16:3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YY市委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会议精神,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在工会组织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推动全总“两个普遍”要求的落实,进一步夯实工会工作基础,发挥工会团结组织职工、依法维权、促进发展的重要基层作用,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和工建工作同步发展、同步提高,现就我市工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工会工作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落实“两个普遍”为动力,以“深组建、广协商、真评家”活动为载体,遵循“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工作原则,加强企业工会建设,规范企业工会工作,增强企业工会活力,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工会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二是夯实工作基础,突出维权维稳。三是坚持分层考评,健全激励机制。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服务指导。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工会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到2012年底,全市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和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全市基层工会真正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一)组织健全。工会内部各组织机构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以镇、开发区、村(社区)、商贸楼宇、集贸市场和港澳台等外资企业,出租车、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及中小非公企业为重点,发挥党工共建优势,深入开展“深组建”活动。2011年底,全市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8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85%;2012年底,建会率达到9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  

(二)维权到位。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的职工民主参与调解制度,到2011年底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企业要达到80%,每镇至少确立3个和谐企业典型单位;工会主席依法进入或列席董事会、监事会。以“广协商”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工资协商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调度检查制度、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典型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工作制度和定期要约制度;针对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状况企业,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到2011年底百人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达到80%以上,每镇至少确立2个工资协商典型单位,到2012年底全市各类已建工会依法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三)工作活跃。按照工会职责开展工作,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民主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民主评议和监督;开展“创建学习型工会、争做知识型工会干部”活动,工会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提高,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工会;积极督促企业缴纳工会经费,建立单独工会财务账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保护工会资产。  

(四)作用明显。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和劳动竞赛;深入开展工会工作创新活动,以合理化建议、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和“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活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体育活动,推动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  

(五)职工信赖。以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意愿,提出政策建议和主张;为职工和会员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主动、成效显著。在深入推进建家活动、丰富建家内容、拓展建家领域、改进建家方式的基础上,围绕“健全组织体系、促进科学发展、履行维权职责、实施素质工程、服务职工群众、加强自身建设”六个基本内容,组织会员开展“真评家”活动,激发职工爱家、建家、靠家的积极性。特别是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评家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评家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  

四、组织实施  

工会工作创先争优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总工会领导及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分片包挂到镇(办事处)、开发区,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工会具体组织和指导所属区域内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以三年为限,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启动争创(2010年10月-12月)。确定争创示范点,制定具体的方案计划,方案计划以三年为节点,细化每年的目标任务、活动内容、标准要求、激励措施等。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工会要根据市总意见要求认真组织所属企业积极参与到工会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具体的活动计划,并上报市总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组织部)。市总领导及部室负责人于12月底至2011年1月期间,到包挂点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见附件一)。  

(二)全面争创,进档升级(2011年1月-2012年10月)。依据《YY市企业工会创先争优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二)进行全面争创。市总于2011年11月和2012年9月组织2次考评。要求,2011年,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工会所属企业的争创合格率不低于70%;2012年,争创合格率不低于95%。考评总分在140分以上为争创合格企业。  

(三)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10月-12月)。总结企业工会创先争优工作经验和创新举措,完善和巩固成果,形成常态机制。市总全面检查验收,遴选典型单位召开争创成果展示观摩会。  

五、检查考评  

检查考评内容分为工会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工作、和谐企业创建、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素质建设、经济技术工作、劳动安全保护、职工生活保障、女职工权益保障、劳动关系调处、工会经费保障等内容,依据考评细则进行。考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工会隶属的上级工会组织实施。市总工会对镇(办事处)、开发区工会所属企业进行随机抽查考评。镇(办事处)、开发区工会依据考评细则对所属企业工会工作进行考评。  

   

   

附件一:XX市总工会领导及各部室负责人包挂一览表  

附件二:XX市企业工会创先争优工作考评细则  

   

                               

XX市总工会  

                                二○一○年十二月  

   

附件一:  

XX市总工会领导及各部室负责人包挂一览表  

   

姓  名  
 部室负责人  
 包挂点  
 工作要求  
 
   
    
    
 1.市总领导及部室负责人每季度要到包挂点检查1次,听取情况汇报,指导活动开展。  

2.部室负责人每个月要调度1次包挂点开展活动情况。  

3.及时发现和总结包挂点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  
 
   
    
    
 
   
    
    
 
   
    
    
 
   
    
    
 
   
    
    
 

   


 

附件二:  

XX市企业工会工作创先争优活动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考评指标(200分)  
 
(一)  

工会组织建设  
 1.工会组织健全(10分)。①25人以上企业依法建立工会委员会,25人以下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或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企业生产车间、班组建立分会、工会小组;工会组织按期换届。企业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须报上级工会批准。②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③工会工作机构健全,不得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2.工作制度落实(5分)。①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推行会员代表常任制。②落实企业工会委员会(常委会)例会等工作制度,讨论或决定工会有关事项,实行会务公开。③建立会员评家工作制度,开展创建“职工之家”、“双爱双评”等活动。

3.企业重视支持(10分)。企业行政支持工会依法履行职责,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视听取工会组织意见和建议。

4.依法选配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10分)。①200人以上企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②企业工会主席依法民主选举产生,出现空缺,按民主程序及时补选。③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主席按企业党政同级副职级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私营、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工会主席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④新任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二)  

职工民主管理  
 5.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5分)。①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小型企业工会通过联合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权利。②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运行规范。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根据企业类型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职权,选举和重要决定须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

6.规范厂务公开制度(5分)。①厂务公开领导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②厂务公开内容按照《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定落实。③建立以职代会(职工大会)为主要载体,辅之公开栏、企业报刊、企业网站等多种渠道的厂务公开有效形式。

7.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5分)。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职工董事、监事人选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
 
(三)  

和谐企业创建  
 8.开展创建活动(5分)。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完善,责任明确,落实创建工作相关制度。每年进行和谐企业创建检查评估,召开创建工作会议。企业党政出台创建工作意见。

9.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5分)。指导劳动者与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规定要求。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符合《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  

10.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12分)。企业成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文件,落实工作制度。工资集体协商 “要约”及时规范,企业行政答复及时,协商过程记录完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常履行,职工满意率达90%以上。企业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达到或超过当地工资增长指导线。
 
(四)  

职工素质建设  
 11.工会宣传工作(5分)。对上级工会重点工作、重大活动有落实计划,有实施方案。本企业重点工作、劳动模范、先进标兵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大。完成市总下达的报刊订阅任务。

12.职工思想政治工作(5分)。根据上级工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以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为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创文明班组,做文明职工”为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关爱员工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员工心理咨询室、宣泄室等。

13.职工素质提升(5分)。结合省、市《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三年规划》,有职工素质提升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有开展“两争一树”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有职工书屋或职工阅览室等职工学习场所,每年开展职工读书活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扎实,职工参与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率达85%以上。

14.职工文化建设(5分)。有相对固定的工会信息通讯员和职工文体骨干,有条件的单位要建设工人理论和文艺创作队伍。开展具有企业特色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参与市总工会组织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五)  

经济技术创新  
 15.主题竞赛活动(5分)。围绕推动企业生产发展,动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竞赛活动,活动有组织领导、有方案、有经费保障,职工参与率达到70%以上。  

16.职工科技创新活动(5分)。职工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参与率达70%以上。职工为企业创新发展献一计参与率达80%以上。  

17.劳模管理工作(5分)。劳模台账详实、资料档案齐全。劳模的慰问金、困难补助金、特困帮扶金、荣誉金等待遇全面落实。“劳模创新工作室”达到:标志明显、场所固定、设施齐全、组建团队、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台账详实、成效明显。
 
(六)  

劳动安全保护  
 18.机构健全(5分)。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网络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台账。企业工会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与修改。督促企业和行政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因工伤残和职业病患者的相关待遇。担任工会劳动保护工作10个月以上者持证上岗率达100%。  

19.活动经常(5分)。开展宣传、教育和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规模企业创建“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合格、示范工会”达合格以上。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企业职工参与率达95%以上。推广应用“1+ 3” 监控体系,“监控法”应用力度大、效果好。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示范班组”创建活动,班组创建合格率达70%以上。开展夏季“三送”(送清凉、送法律、送安全)活动。  

20.监督有力(5分)。依法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检查、“三同时”审查验收和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主席参加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3次,分管主席不少于4次,每次检查有记录。年内发生的事故起数和职工因工伤亡人数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当年指标以内。发生事故后能按规定及时上报。
 
(七)  

职工生活保障  
 21.职工参保(5分)。建立制定单位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制度。积极参加全总互助保障计划,职工参与人数超过80%。

22.生活保障(5)。参与单位职工“三金”缴纳办法的制定,督促记录行政缴纳情况。有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的制度措施。  

33.困难帮扶(5分)。建立职工帮扶站点,有工作计划、有台账记录。对困难职工建立档案,有帮扶措施,有帮扶记录。
 
(八)  

女职工权益维护  
 34.组织机构健全(5分)。①女会员10名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②职代会代表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35.特殊权益维护(8分)。女职工25人以上企业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经过要约、协商、审议、签订、备案、履约六个程序规范运作。  

36.活动正常(5分)。①积极开展以“双争”活动为抓手的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有表彰。②开展女职工健康关爱活动,每年举办1次健康讲座、咨询。  
 
(九)  

劳动关系调处  
 37.普法宣传(5分)。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五五普法”有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六五普法”有方案、计划。

38.机制建设(10分)。按照规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有聘任的劳动法律监督员,依法对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进行群众监督。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有劳动关系信息员,做好劳动争议预测、预报、预防工作;制定职工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停工、怠工等事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企业党政和上级工会。
 
(十)  

工会经费保障  
 39.财务工作(20分):①根据经费独立的原则,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独立进行核算。②依法计提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③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收支。④工会经费、财产和企业拨给工会的不动产,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40.经费审查(10分)。①经审会按时换届做到与工会委员会“三同时”(同时考察、同时选举产生、同时报批)。②经审办具有审计或财务从业资格人员数、专业职称人员数各至少1人。③建立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有会议纪要和出具审计意见书,接受上级工会审计。
 
总加(扣)分项  
 (一)加分项。①活动荣誉:获得全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获得全总、全总部门及省总、省总部门及市总表彰的,分别加10分、6分、3分。②重大活动:全国、省、市有关部门在企业召开经验推广会、现场观摩会等重大活动并承担任务的,分别加10分、5分、2分。③工作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获市总工会创新奖的加10分。

(二)否决项。对不缴纳工会经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职工群体性事件,建立独立“工会”、被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工会事务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说  明  
 ①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取得基准分值,没达到指标规定的,每一项分别扣2分。

②考核按照10个考核项目进行考评,计算出考评分后,根据“总加(扣)分项”进行加(扣)分,计算出该企业工会最后考评成绩。

③市总根据实际情况、上级要求和政策法规变化,适时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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